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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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 | 行政许可 | 实施编码 | 1132100001440710023000131003000 |
业务办理项编码 | 113210000144071002300013100300010 |
办理材料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表格下载 | 来源渠道 | 纸质材料 | 材料必要性 | 填报须知 | 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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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《分公司、非法人分支机构、营业单位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。 |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 暂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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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 |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| 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必要 | 暂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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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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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环节名称 | 办理时限 | 审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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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受理 | 0工作日 | 1、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不予受理并出具《不予受理决定书》; 2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,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,并出具《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》; 3、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,受理并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 |
2 | 审核 | 0工作日 | 依照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 |
3 | 送达 | 0工作日 |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,送达《分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 |
办理地点
-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D3-D7窗口
咨询方式
- 0514-87961608、0514-87961602
监督投诉
-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0514-87329741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0514-87961568;监督投诉电话:12345